唐山一地公布4名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唐山市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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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孔某某曾于2月6日—2月8日在我区有如下行动轨迹:2月6日 ,17:10,入住丰南区百合苑小区南门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18:40-19:10 ,在酒店附近“北京卤煮”用餐 。2月7日,上午驾车去往海港经济开发区,17:00返回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后无外出。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二人在丰期间活动轨迹公布如下:2022年1月1日11:30-13:00 ,王某某 、孔某某在丰南区宏利饭店用餐。2022年1月2日9:00-10:00,王某某在丰南区云玲造型理发 。
现将该名密接人员在我区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3月8日,19时左右回丰南区盛达公寓 ,在公寓楼下新华市场买泡面、炸串;19时30分返回公寓就餐。之后未外出。
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 ,22:00左右到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
近期杨某多次乘坐公交车,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2月6日16:30左右从唐山站西广场乘坐84路公交车 ,17:30左右在和泰里下车,步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唐山市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2月12日晚 ,我区接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涉及2月6日K1452次5号车厢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接协查函,经确认,王某某的同乘密接孔某某系我区居民,目前已被唐山市海港区作为密接集中隔离管控。
为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2月6日6:33由昌图县乘坐K1452次列车于16:22到达唐山站,16:30前往唐山站公交站,17:00乘坐城际1路公交车 ,于18:15到达曹妃甸区工业区蓝海嘉苑站点等车,19:30乘坐公司车辆达到曹妃甸区十一加首实大厦西楼宿舍,后无外出 。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确诊病例同车厢人员刘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2022年2月12日 ,县疾控中心接到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人员刘某某的协查信息。
更新时间:2022年2月13日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2年2月12日,我区接到上级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涉及在我区务工人员孔某某 ,其为天津市西青区2月12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人员。
年2月6日18时到2月11日21时,多次在肯德基兴宝店兼职送外卖 。同车厢人员孟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2022年2月7日10时58分进入天洋广场宽广超市,在生鲜区和化妆品区购物 ,11时23分在16号收银台结账离开。
1、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 ,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 。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 ,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2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 ,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 ,逗留约10分钟 。
3、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4、密切接触者于某某行程轨迹:4月24日14:36左右从5号门进入吾悦广场,14:38左右到14:39左右去1层的耐克店停留1分钟左右,14:48左右乘扶梯进入5层COCO奶茶店买奶茶 ,停留2分钟左右,15:05乘扶梯从2号门离开,15:06左右去吾悦广场后面忒儿街逛了一圈 ,15:10离开。
1、月7日19:00左右自驾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西门口入口储物箱对面处照相,随即去八方购物中心超市买奶粉 、鸭翅、山楂卷。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 ,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
2、张某某1月26日 、27日上身紫色大衣 ,黑色裤子,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 ”购物约5分钟 ,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
3、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行程轨迹:4月24日14:36左右从5号门进入吾悦广场,14:38左右到14:39左右去1层的耐克店停留1分钟左右,14:48左右乘扶梯进入5层COCO奶茶店买奶茶 ,停留2分钟左右,15:05乘扶梯从2号门离开,15:06左右去吾悦广场后面忒儿街逛了一圈 ,15:10离开。
4、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1月12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 ,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张某某1月26日 、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黑子鞋 ,头戴灰色帽子 。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次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3月3日14:06由石家庄乘坐高铁G1216,17:22在唐山站下车,打车回家 。3月4日17:30左右自驾车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买米面 ,之后自驾回家。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1月12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 ,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 。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 ,22:00左右到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为进一步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8月1日去乐钢商务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 ,19:57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8月2日约19:00在厚厨烧烤店外就餐,停留时间约1小时。8月3日上午 ,去乐钢酒店附近薛记熟食小吃店购物,10:40微信扫码付款,停留约5分钟 。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9日11:00自唐山乘坐私家车约12:30到达乐亭县泰和盛景东区媛福达超市并居住。
现将2人详细轨迹公布如下:刘xx ,3月12日早6:00自驾车到新寨集市批发干鲜,2小时后回家,其余时间未外出。3月13日未外出 。3月14日未外出。3月15日6:00-8:00乐亭集市发货 ,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后未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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